第一部:缘份 42. 遗產篇:交易(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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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锦华43年的遗嘱中提及,部份遗產将会赠与王氏的王从礼,而非宙斯。
  只要王从礼现在拒绝接受遗赠,遗赠的1亿元和外国别墅都会归回钱家的两名继承人所有。
  「你知道王从礼在哪里?」
  「知道。不过,这是另一个情报了,我得开始收费。」
  这名为光的玩家看来经验不浅,当清遥试着靠近商讨,对方便会无声息地跟随脚步移开,让双方保持距离,看来即使希洛祈拔枪也不能一击即中。光显然有备而来,他一边跟清遥隔着老远对谈条件,一边以纸笔记录。
  大致商谈完毕,光将纸和笔一同向清遥的方向拋掷──
  啪嗒。
  合约和笔掉落在距离清遥五米远的右前方。
  完全是滑稽可笑的画面,但光仍然维持着微笑的脸,即使清遥鄙夷地白他一眼,他也像是暖烘烘的绿茶被推了一下,茶壶内兴起几丝浪花,半滴茶水都没淌出来。
  清遥无言把纸笔拾起。看了合约内容,清遥再次了解到对方的谨慎:
  根据此合约,光愿意将王从礼的地址告知希洛祈和清遥二人,两人需要共付钱锦华遗產中的一百五十万元正予光,作为情报费。
  在光带领清遥和希洛祈二人前往王从礼的所在地之后,希洛祈和清遥需要共付钱锦华遗產中的八十万元正予光,作为带路费。
  如果希洛祈或清遥用任何手段威胁、伤害、谋杀本人,以及他的两位同伴:韦提里尔、冰果,他们必须支付钱锦华遗產中的六百万元正的赔偿金给予光及其同伴。
  光要求的情报费、带路费的,加起来连一千万都没有,远比钱家遗產总值要少。这大概是剧本配角的玩法了。
  清遥看得仔细,合约在最末加了「光及其同伴不能威胁、伤害、谋杀希洛祈或清遥,否则须支付上述同等赔偿」及「光及其同伴不可帮助宙斯,否则合约无效」。希洛祈一边轻拍亚沙的背脊,一边咀嚼这堆文字,觉得这合约简单明暸,现在的情况算是钱家成功收买了律师一方。
  虽然希洛祈正主角儿,不过两名高手在那边唇枪舌剑,继续隔空谈论条款细节。直到上方的星辰移了半边天,希洛祈才茫然地在密麻麻的完整合约上签了名。
  第四天的剧本时间已过了大半,不宜再拖。双方把合约正本副本收藏好后,光向他们勾勾手指:「马上出发吧,我也想尽快了结这齣闹剧。」
  希洛祈跟清遥互望一眼,便跟随光离开新塔公园了。
  to be continued...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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