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了康熙 第66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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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只要你阿玛,不把那个骚狐精带回家里来,我也懒得闹了。”李四儿开出了条件,明着是冲隆科多去的,暗地里却是逼着玉柱出面,去和隆老三谈判。
  李四儿已经五十多岁了,当年有多美艳,如今就有多失落,她哪有资本和隆科多谈条件?
  玉柱心里明白,若不是顾忌到了他的存在,隆科多早就把外室女,带回了家里。
  历史上,李四儿可是干过,逼妾自尽的丑恶勾当。
  “额涅,您就放心吧,谁都抢不走,属于八十九的家业。”玉柱也懒得绕圈子,径直说了李四儿最担忧的事情。
  这年头,男人养在外头的外室子,并无家族继承权。鱖
  总之,有继承权的儿子,都必须名列家谱。
  今日已经不同于往日,一旦召开家族长老大会,玉柱掌握着绝对的优势。
  原因并不复杂,隆科多虽然是现任家主,却一贯骄横猖狂,几乎不拿正眼看人。
  玉柱就不同了,堂兄、堂弟和堂姐们的大事小情,只要有那个能力,他都会竭尽全力的相帮。
  这年头,本就是宗族社会,帮扶五服以内的近亲,并不属于拉帮结伙的范畴,而是理所当然。
  在宗法制度之下,比如说,《红楼梦》里的林如海吧,他只有林黛玉一女。
  那么,等林如海死后,林氏的宗亲们,完全可以把林黛玉随便嫁了,然后合法夺产。鱖
  大致的做法标准是,林家五服以内的近亲男丁,根据和林如海的血缘关系远近,依次享有林家的产业继承权。
  这便是俗称的撵女吃绝户。
  还有一种是,赶走死了丈夫和儿子的寡妇,顺势吃绝户。
  当然了,由于贾母是林黛玉的外祖母,贾琏利用贾府的权势,压住了林氏宗亲,横刀夺走了林家的产业。
  照道理说,贾府吞了林家的万贯家产,前提条件是两家的默契联姻。
  然而,谁叫林黛玉是个孤女呢,只能任人欺负和宰割了。
  所谓娘亲舅大,并不绝对,大多数情况下,也是要看实力的。鱖
  李四儿出了气之后,心气顺多了,也再次有了笑脸。
  哭过闹过之后,后面的日子还长得很,总不能和隆科多彻底的撕破脸皮吧?
  真的撕破了脸皮,隆老三从此不回家了,他捞来的各种横财,岂不是便宜了外宅的野种么?
  不管怎么说,只要隆科多还坐在步军统领的宝座上,那就是至少年收入几十万两银子的聚宝盆。
  在可以合法纳妾的如今,岂有不偷腥的公猫?
  按照李四儿的逻辑,既然留不下男人的心,那就留下男人捞回来的银子。
  这其实也是官太太们的普遍想法。鱖
  实际上,玉柱拿回来的银子,只多不少。
  但是,隆科多捞回来的银子,天然就应该是李四儿的收入。应得的收入,若是被旁人分了去,那就等于是挖李四儿的肉。
  感情上,完全过不起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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