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全方面调查(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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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常昆还在反复研读收集起的资料时,外派出去进一步了解靖子情况的同事已经回来了。
  “靖子怎么说?她能证明直接去过电影院么?”常昆迫不及待地问。
  “我见到了她们母女两人,她们好像还记得电影情节。”同事若有所思地摇头。“可谁知道她们什么时候去看的?”
  “留有票根么?”常昆问。
  “开始的时候说没有。后来居然在一张电影宣传单中找到了。”
  “我去电影院核实了一下,那张宣传单的确是看那部电影时发放的。”
  “所以大概率是当时检完票,拿到宣传单就随手放在一起了。”
  听完同事的陈诉,常昆眼神一闪,旋即恢复平常。
  “怎么了,昆哥?”
  “没事。如果她从柜子等私密的地方拿出来,可能就有问题。”
  常昆摇摇头,“可是她是从电影宣传单里拿出来的。似乎就没什么不正常了。”
  “票根上的日期是那天么?”
  “是的,没有更改的痕迹。”
  “不过就算这样也不能证明他们看了电影。说不定是从垃圾桶或哪里捡来的票根,也可能买了票,却没进入电影院。”
  “我还去调取了电影院的监控。上面有靖子母女检票进场的画面。”
  “那这样倒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了。”
  “不过,散场的时候,有监控的那条通道上,有三个剧场的观影者出来。”
  “人太多,加上监控摄像头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老款了,画质很模糊,很难确定,散场的时候,她们母女出来了。”
  常昆摸摸下巴。
  “也就是说,只能确认她们进场,却没办法确认她们是否离场......”
  常昆的想法是,如果没办法确认她们母女在规定的时间里离场,很可能她们并没有看完电影。
  比如说,让女儿一个人留在电影院看电影。
  靖子独自混在其他擅场观影者中溜出来,杀完人再到广场的食店中跟女儿汇合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这种想法根本找不出证据可以证明。
  刑侦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讲求证据,就算推理天衣无缝,完美到极致。
  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可以证明,那么也是白搭。
  而常昆这个想法,显然是没办法找出证据来证明的。
  看来应该从别的方向入手。
  不过这个案件特殊,关系点只有靖子一个人。
  那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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