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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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猞猁的毛色,比雪豹更适合藏在草枝丛生的野外环境里!
  在小雪豹看着草丛上方细微的翕动,猜测猞猁的吃饭进度时,行动速度极快的戈尔,则已经在一公里外的云杉林间,撞见了今天要带给小雪豹的零食。
  是一只野兔。
  这边的环境植物丰富,土壤硬度便于打洞,因此林间有不少的野鼠、野兔交错活动,只要猎食者的嗅觉足够敏锐,那么在这样的区域,想抓到小型猎物并不是什么难事。
  就好比此刻——
  探着脑袋的野兔竖起耳朵,警惕四周。
  而早已经因为嗅觉锁定目标的黑狼蹲守在后侧,连呼吸都不曾变一下,只在草丛背后俯低身体,幽暗的瞳光注视着从洞口伸出脖子的野兔。
  是一只春夏季养得很肥的兔子,毛色灰褐,眼睛黑亮,当作零食刚刚好。
  戈尔瞳孔微缩,在把握好时机瞬间前扑的同时,数公里外,扛着设备的几个工作人员将东西放在远一点的位置,盯着骨片和石头围成的栅栏,颤颤巍巍匍匐在草甸之上。
  他们一边小心拍摄记录,一边试图观察一下前方到底有什么——
  在野外环境,谨慎总比大意好,即便领队的队长很确定保护区成立至今,这座大山都里没有野人的痕迹,但保不齐出现如动物迁徙一般的意外,所以还是小心为上。
  匍匐的动作降低了他们暴露在“当地人”眼中的可能,任何会影响行动的背包都堆在远处。
  工作人员们轻身上阵,一个个紧张到心脏即将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但还是抱着大胆求证的心思,匍匐几步后,终于在草甸的坡面上探出脑袋和摄像头,扫视过远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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