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穿越指南 第14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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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人道:“太贵了,俺此次来东京,要买两个女婢回去。”
  牙人说:“若买两女,合九十贯即可。”
  双方敲定买卖,牙人便去找少女的父母,当场拟定雇佣合同签字画押。
  北宋末年,已不许终身买卖,合同最多以十年为期,逾期不给自由是要吃官司的。期间若是转卖,也要按初卖时计算期限。
  但实际操作下来,经常逾期不还,因为这事儿打官司的不少。
  侯宣走到朱铭身后:“自从官家大兴土木,奴婢的价钱都降低了。以前这等少女,至少价值六十贯,现在三四十贯就能买一个。”
  “不是说,朝廷约束蓄养私奴吗?”朱铭问道。
  侯宣解释道:“朝廷只是不准签卖身契,何时约束蓄养私奴了?宫里带头买奴婢,好多宫女都是花钱买的,契约期满再放出来,或者干脆不放还。还有就是日渐减少官奴数量,官员犯事,不再将其女眷充作官奴。”
  北宋皇室,真的在带头买卖妇女。
  宋神宗时期的京官张荣,因为罚钱还被停发工资,缺钱少粮过不下去,竟然把女儿卖进宫中。后来在上朝的时候,当着众臣的面,请求把女儿赎回来,搞得宋神宗很没面子。
  王安石不养姬妾,宋神宗得知情况,当即叫来太监,给了三千贯钱,让太监帮王安石买两个小妾。
  事实上,王安石有过小妾,还是妻子主动买来的。
  这小妾自称丈夫是军中将领,押运军粮时船只倾覆,耗尽家财也赔偿不起,只能卖掉妻妾给朝廷抵债。王安石可怜其遭遇,就将这小妾还给了原配丈夫。
  年轻貌美又有一技之长的女子,价钱是很贵的,动辄数百上千贯钱。
  就连在东京买个奶妈子,都需要三十贯以上。
  女子可卖,男子也可买。
  男子主要是买来充差役,特别是打仗的时候,富人家轮到差役熬不过,就雇佣贫困男子去应差。
  说是雇佣,其实就是给买命钱!
  整个东京,属于全国最大的人口交易市场。
  看似是雇佣制,但权贵之家逾期不放人,婢女的父母敢去告状吗?
  “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
  这句话看似美好,似乎东京百姓更爱女儿,但后面还另有内容:
  “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功过人、针线人、堂前人、剧杂人、拆洗人、琴童、厨子等级,截乎不紊。就中厨娘,最为下色,然非极富贵家不可用。”
  女儿养来做什么?
  教会她们本事,卖给富贵人家做婢女。
  当然,不能说卖,法律不允许嘛,只是让女儿受聘做佣人。
  朱铭亲眼目睹一桩人口买卖,他啥都不能做,因为这种交易是合法的。
  朱铭骑马慢悠悠离开,半路居然见到个老者,能扛过两年大雪也是不易。他勒马问道:“老人家,你一直住在漕河边吗?”
  老者回答:“以前住城里,俺家被拆了,变成刘廉访的宅子。”
  刘廉访,就是姓刘的廉访使,专门负责廉政监察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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