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娃养我日常[年代] 第9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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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摆摊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到凌晨两三点,这样一算他们只摆三四个小时确实有些可惜。
  赵如月按照一天十六块钱来算,收了隔壁摊位摊主的八块钱租借费。
  然后把夜市街管理处的牌子交给那个摊主,她也不怕人家不还。
  这个牌子在夜市街管理处登记的是她的身份证信息。
  别人捡到或者私吞也没用,她带身份证去就能挂失补办,别人手里的这张到时候就作废了。
  她把摊子租借给隔壁,人家还说可以把东西放在后面的角落,他们可以帮忙看着不让人拿走。
  东西放下后,他们一家四口就可以去玩了。
  赵如月和宁绍明带着两个孩子在县城逛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路过两元店,发现两元店还开门。
  毫不犹豫地走进去,把赵如月今天买的那种小玻璃杯子抢购一空,有三大箱,总共两百四十个杯子。
  本来一箱是五十组,一共一百个杯子,其中一箱老板零散卖出去二十个,另外四十个,刚好今天被赵如月买走了。
  由于这次买得比较多,还跟老板谈了谈价格,拿到了一个九五折的折扣价。
  箱子太大,他们不好办,只能结束闲逛,打了个三轮车回夜市街。
  之所以一次性买那么多杯子,也是因为摆摊一晚上下来,宁绍明被人问最多的问题就是:这个杯子不能带走?
  他一开始还说耐心解释:“这个是做钵仔糕的容器,以后我做钵仔糕还要用的。”
  后来再有人问,他就直接跟人说:“连杯子一起带走的话,钵仔糕要两块五一个。”
  本意是想提高价格,让人家一听价格,觉得太贵不划算,就知难而退。
  没想到一晚上竟然连杯子都卖出去十几个。
  收摊点数的时候,看到剩下的二十几个杯子,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最后只能感叹一句:“县城有钱人可真多。”
  他们这也算是变相批发杯子卖了。
  一个晚上下来,收获满满。
  宁绍明决定明天多准备一点钵仔糕,减少三明治的量,另外再带一点杯子蛋糕和铜锣烧去卖。
  他觉得自己昨天还是有点考虑得不够周到了。
  三明治其实跟热狗面包有点像,虽然沾了一点外国食物的边,但是其实更适合早上当早餐卖。
  今天三明治卖出去的速度,很明显不如钵仔糕。
  而且今天有逛夜市的人认出来,他就是榕溪镇上秋夏美食店的老板,还问他怎么不带杯子蛋糕和铜锣烧来卖。
  问的客人在县城工作比较忙,休息天又是也要上班,就算能休息也不想到折腾了。
  所以每次都是要等榕溪镇的亲戚去县城玩的时候帮他们带才能吃上他家的东西。
  宁绍明本来以为人家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那几个客人为了第二天能吃上他家的杯子蛋糕,竟然提前拿出钱塞给他。
  叮嘱他明天晚上来摆摊的时候,千万别忘记给他们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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