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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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是馋了好久,之前的现代位面,他都没有出来过。
  夜倾歌只是微微一笑,消化传来的资料。
  小时光–美美,原名俞佳美,十九岁,是一名在读大一学生,开学升大二,而且还和原主是同一学校的。
  小时光–安安,汤曼安,十九岁,和美美一个系又是同一个宿舍的室友,两人是好闺蜜。
  小时光–博,裴学博,十九岁,和原主同省不同市的大二学生。
  在他们四人进入小时光车队后,就改了原本的游戏昵称。
  第415章 电子竞技之飞车竞速(3)
  小时光–逆城,二十岁,大三在读学生,原名徐城,和裴学博同校。
  小乐原名孟乐,也是他们一个学校的,十九岁,大二学生。
  莫问原名纪罗,十九岁,大二学生。
  他们四人是同一宿舍的,但是不同系。
  徐城计算机系,所以对游戏很有一手。
  纪罗体育系,孟乐管理系,裴学博金融系。
  “很好,在一个学校,看我不玩死你。”
  夜倾歌看完资料,最主要的还是美美和安安这两个人,她们两个才是罪魁祸首。
  在一个学校她就放心,有的是时间玩她们。
  她们陷害原主,污蔑原主,她还可以告他们污蔑诽谤罪,以及侵害他人隐私罪。
  夜倾歌看着电脑上的网页,找到发帖人的id,利用黑客技术,侵入对方手机中。
  这是俞佳美的小号,上面还有她一系列伪造原主和自己对话的证据。
  没有来得及销毁,夜倾歌连忙复制了所有证据。
  包括她是如何和汤曼安自导自演的一场戏码。
  两人各自注册一个小号,然后开始对话。
  伪造是两个人,最后再把微信信息换成原主的微信账号信息。
  夜倾歌用原主的游戏账号直接爆出这一事情。
  而且通过黑客技术,置顶了这条内容。
  配上文字:事情的真相你们看清楚了吗?恶意诽谤污蔑我有权告你们,还有你们擅自查询别人信息身份,我也可以告你们侵害个人隐私权,社会怎么就出了你们这等害虫,摸着你们良心问问,您配为人吗?
  是什么让你们成为社会的蛀虫,看见风就是雨,你们是真实看见过还是参与过?就凭这几张截图就能证明什么?就可以给别人定下莫须有的罪名?键盘侠说的就是你们吧,一群无所事事只会在网上夸大自己认为看见的真相,你们了解过当事人吗?你们尝试过被冤枉的滋味吗?
  你们这等行为害死过多少人你们又知道吗?“自杀者都是被杀的”这句话有多少人看得懂?
  你们能耐怎么不为社会做出点贡献?只会在网络上做一个无耻的键盘侠,道德绑架时先看看自己是否道德。
  以下真相自行体会,愚蠢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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