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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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摸到几颗蚕豆一样的滑滑硬物时,他立刻判断这是一只怀孕的母兔,忙让卫卒把这只兔子送给了自己,又问蒙恬借了几百钱送给士卒。
  当然了,李世民想要这只兔子并不是为了玩耍。
  他前世时常在外行军打仗,军中条件异常艰苦,难免会带大伙出去打些猎物来解馋,而常见的野兔拿来架火一烤,也是极受将士们喜爱的一道美食。
  他不但知道兔肉好吃,还知道兔子的怀孕周期极短,一只母兔,约摸三四十来日就能怀上一窝,而它一窝就能产下七八只小兔!
  而在这个良种稀缺、物资贫乏的时代,食物的珍稀程度是唐人无法想象的。
  如今天上飞的各种鸟、水里游的各种鱼、地上爬的哪怕是一只小蚂蚁,都能成为人们填腹的盘中餐。
  所以他想试着驯养野兔,用母兔生小兔,再把小兔养大生出更多小兔...如果野兔能适应人类的驯化,在圈养的环境下茁壮存活下来,以后秦国就能多出一条改善民生的路子了——
  毕竟兔肉能吃,兔毛和兔皮还能制作保暖的衣裳,堪称可以一兔多用。
  秦王负手踱步慢慢前行,认真听着李世民兴致勃勃的讲述,他有很多问题想问小家伙,又不愿打断孩子的谈兴,先忍着吧还能怎么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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