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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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股喜欢的劲儿下来后,二王子才感到一点遗憾。
  除了最初把乌兰的袭击误解为掰手腕之外,后面的过程二王子猜得都吻合实际——二王子想,敢放药,说明制药人的水平在凛国的御医之上,能让御医都验不出问题。
  不是陪嫁只有一群唱歌跳舞能用的坤泽?后来也不过收编一群平民?
  公主身边竟有这样的人才。早知如此,先前提条件时,应该跟公主索要一些。
  公主既非传闻中愚蠢,更非只有美貌具备价值。
  怀着淡而又淡,一下子就没了的遗憾,二王子喝下一口酒。他其实并不能确定,是在公主面前表现自己,不跟公主索要人才,更值得,还是索要那些人更应该。
  若不能吻一次公主的手,那么,重来一次,他或许依然什么也不会跟公主要。
  乌兰自称比大王子好,这点有待商榷,但大王子妻妾太多,这一点是无疑很坏。麻烦说来就来。屈景烁听着场中大王子的一位阏氏要斗舞,不禁在心里暗骂。原剧情里,也有这出。
  这个阏氏,因为出身很差,没有坐在席间的资格,对坐在大王子手边第一个的反派,很是嫉妒,以献舞火神为名,邀反派比斗火旋舞。
  反派称自己一国公主怎么能当众与人斗舞,那跟被拿来取乐的伎子何异?却没用,被乌兰·博塔格的两个侍从压着站到帐篷中央。
  正要说自己不胜酒力跳不了,屈景烁唇还没张,旁边传来一声怒斥:“你什么东西,配让他跳舞?”
  屈景烁转头。
  “博塔格大阏氏,我只是想让公主献舞给火神。”场中阏氏说。
  乌兰手抬了抬,似想抓腰间鞭子,却终究没力气,恨恨瞪了眼屈景烁,乌兰转向帐中央:“火神?火神发话了吗?”乌兰确实安排火萨满一出“火神发话”,可绝不是什么献舞:“你不过一个小部落所出,还是男奴生的,怎么敢看公主的舞?一个奴隶所生的小奴隶,顶多跟底下的奴隶比!”
  二王子道:“公主万金之躯,怎么能接受这么无礼的要求,大哥,你该好好管管你的爱妃了。”
  大王子是在场前几位里反应最慢那个,反应也最大。因他身份最正当,直接摔了杯子:“下去!”
  一个清秀瘦小的坤泽忽进一步,跪在屈景烁身侧。
  他声音清晰:“公主,王子们。我来跟他比。这样不堕公主的身份,也不堕启国人善舞之名。”
  众人没有异议,屈景烁往四下一扫,见到乌兰·博塔格腰间插着一柄金灿灿的刀。
  凛国内,只有身份贵重的人才有机会得到国王赐的金刀,大宴可不卸,乌兰的金刀应该是因为他的家族。
  正趁手。能应付舞中可能乱飞伤人的火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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