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看罗斯玛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男孩敲了敲桌子,可怜的桌子吱吱作响,“我的名字,你还没有给我。”
  “是的,是的,你让我想想。”
  给人起名字是最难的,罗斯玛丽抓耳挠腮,想了一个又一个拥有很好寓意的名字,询问男孩的意见,但他就是一言不发。
  这让罗斯玛丽伤透了脑筋。
  最后,她想了半天问道:“你为什么选择去抓老鼠呢。”
  这是罗斯玛丽最不解的事情。
  这座城市很烂,人们也习惯了偷砸抢,以男孩的能力,他完全不用去吃老鼠,街道上商铺里的食物,他唾手可得。
  罗斯玛丽相信,只要他不带着自己,他一个人单独行动的时候,任何人都抓不住他,哪怕那些人可能有枪或更厉害的武器。
  “只有那些是无主之物。”
  罗斯玛丽的问题对男孩来说,从不是问题,他轻易就回答出来并对罗斯玛丽话里蕴含的意思并表达不满:“你觉得我会去抢夺他人的东西,不,这并不正义。”
  “我知道了!”
  “布鲁斯,布鲁斯,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喜欢吗?”仿佛有一道灵光自脑海闪过,罗斯玛丽串联起了一切。
  糟糕的城市,从黑暗中爬出充满正义感的男孩。
  这不就是。
  ——蝙蝠侠!
  在罗斯玛丽有限的记忆中,只有一个城市的天空永远灰蒙蒙充满了混乱与无序,帮派与腐败。
  那就是。
  ——哥谭!
  而哥谭的特产正是蝙蝠侠呀,一切的一切都对上了,穿越至今罗斯玛丽总算搞明白自己穿越到了哪儿。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哥谭市。
  她就说这里的建筑怎么那么哥特,原来是哥谭。
  搞懂了这一切,罗斯玛丽几乎毫不犹豫就明白了男孩的名字与身份。
  布鲁斯韦恩,aka蝙蝠侠(异世界版本)。
  不要觉得罗斯玛丽这么思考很奇怪,要知道dc成立快一个世纪,重启都不知道有多少次,平行宇宙多如牛毛,什么样的蝙蝠侠官方都玩过,而且比同人玩得花多了。
  所以罗斯玛丽越想越觉得这个名字好,先不说蝙蝠侠的事情。
  单说这个名字本身,有自然、野性,生命力的寓意,和男孩一样。
  罗斯玛丽相信,就算男孩没遇到自己,就算他吃老鼠,生活在满是淤泥的世界,他也能够凭借自己超强的生命力,成长为改变世界的人。
  说不定还会遇上自己的‘罗宾’呢!
  这么想着,罗斯玛丽思维散发,思考起或许她就是罗宾也不说定,不不不,也可能是管家侠,戈登警长也很有可能。
  在罗斯玛丽想入非非的时候,男孩一改之前一言不发的状态,他点头道:“就这个名字,我……喜欢。”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