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成了狼孩 第166节(3 / 4)
连吃带拿,来回奔波。
银一任劳任怨的充当座驾。
但叶知栀久了也就发现,狼嫂并不会让小狼崽多停留在牠的领地里,
若说不疼爱,那是不可能的,牠眼中的慈爱并不少。
她思来想去,或许是因为这头狼崽“分”给银一了,牠会在她们的族群长大,如果在牠的族群待久了,心里认定了那边才是牠的领地,那分开就没意义。
叶知栀已经确定小狼崽不会被要回去,她早就琢磨着给小狼崽取名了。
叶知栀捡起自己多年前的文化水平,冥思苦想好几天,绞尽脑汁的想,总算想到了一个十分贴切的名字。
银绯。
绯,也有红色的意思。
叶知栀可是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个字。
因为她觉得银红配不上小狼崽的气质,她们的小狼崽这么可爱,配得上最好听的名字。
至于另一头小狼崽,叶知栀心知以后见面的机会可能会很少,但也没厚此薄彼,她又想了个的名字,叫赤金。
赤同样有红色的意思,后者都是小狼崽的眼睛颜色,虽然描述不是那么精准,但大致含义差不多。
赤就当是跟狼嫂嫂姓了,叶知栀想着,狼嫂也是狼王,直接称呼狼王就和她狼王爸爸重复了,在她心里,只有狼王爸爸是指代狼王。
她觉得自己应该也给狼嫂一个称呼,她仔细思考一番,决定称呼狼嫂为赤王。
这名字,威武霸气!
叶知栀很喜欢狼嫂嫂的眼睛,很独特,很美,在不同光线下还会变化不同的红色。
不过在初次看到狼嫂时,她最先注意到的是牠的强大。
第149章
叶知栀的狼嫂,另一个族群的狼王,那气息强大的,可以说是连狼妈都得退避一舍,而且牠还相当年轻,叶知栀估摸着,估计是和银一差不多的年岁,大也大不到哪里去。
她万分敬仰,能守住那么大的领地,领导那么强大的族群,除了绝对的实力,还得有相当智慧。
叶知栀早已发现了一点,越是强大的动物,牠们的智商越高,而牠们的学习模仿能力之强,如果不是身体条件限制了牠们的发挥,恐怕和人没什么两样。
叶知栀从不把这些动物当成普通的动物,牠们甚至给叶知栀一种,是披着动物皮的人类,她能听懂牠们的语言,从肢体动作表情分析出牠们的想法,牠们除了不会动手制作工具,同样有生存智慧。
也是因为有牠们的朝夕陪伴,免她孤寂,她才不至于崩溃在这片丛林中,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叶知栀望着狼嫂,眸光晶亮。
她其实很遗憾,那么晚才遇见狼嫂,如果她们早早认识,她们一定能成为很要好的朋友,甚至赤王肯定会同她一起,到处去探险。
早知道,她就先探索领地附近,先认识一下邻居了。
叶知栀觉得遗憾,殊不知赤王心里也这么想的,如果能和这头神奇的小幼崽早点认识,说不定会很有趣。可惜就算是同种族,但不在同一个族群,遇到的话反而很容易发生冲突,很难产生信任。
也就是现在多了层关系,彼此之间有了交集,这才有了互相接触的机会。
不过现在还是有了弥补的机会,叶知栀有小银绯在手,她可以借由这个机会,伺机多和赤王相处。 ↑返回顶部↑
银一任劳任怨的充当座驾。
但叶知栀久了也就发现,狼嫂并不会让小狼崽多停留在牠的领地里,
若说不疼爱,那是不可能的,牠眼中的慈爱并不少。
她思来想去,或许是因为这头狼崽“分”给银一了,牠会在她们的族群长大,如果在牠的族群待久了,心里认定了那边才是牠的领地,那分开就没意义。
叶知栀已经确定小狼崽不会被要回去,她早就琢磨着给小狼崽取名了。
叶知栀捡起自己多年前的文化水平,冥思苦想好几天,绞尽脑汁的想,总算想到了一个十分贴切的名字。
银绯。
绯,也有红色的意思。
叶知栀可是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个字。
因为她觉得银红配不上小狼崽的气质,她们的小狼崽这么可爱,配得上最好听的名字。
至于另一头小狼崽,叶知栀心知以后见面的机会可能会很少,但也没厚此薄彼,她又想了个的名字,叫赤金。
赤同样有红色的意思,后者都是小狼崽的眼睛颜色,虽然描述不是那么精准,但大致含义差不多。
赤就当是跟狼嫂嫂姓了,叶知栀想着,狼嫂也是狼王,直接称呼狼王就和她狼王爸爸重复了,在她心里,只有狼王爸爸是指代狼王。
她觉得自己应该也给狼嫂一个称呼,她仔细思考一番,决定称呼狼嫂为赤王。
这名字,威武霸气!
叶知栀很喜欢狼嫂嫂的眼睛,很独特,很美,在不同光线下还会变化不同的红色。
不过在初次看到狼嫂时,她最先注意到的是牠的强大。
第149章
叶知栀的狼嫂,另一个族群的狼王,那气息强大的,可以说是连狼妈都得退避一舍,而且牠还相当年轻,叶知栀估摸着,估计是和银一差不多的年岁,大也大不到哪里去。
她万分敬仰,能守住那么大的领地,领导那么强大的族群,除了绝对的实力,还得有相当智慧。
叶知栀早已发现了一点,越是强大的动物,牠们的智商越高,而牠们的学习模仿能力之强,如果不是身体条件限制了牠们的发挥,恐怕和人没什么两样。
叶知栀从不把这些动物当成普通的动物,牠们甚至给叶知栀一种,是披着动物皮的人类,她能听懂牠们的语言,从肢体动作表情分析出牠们的想法,牠们除了不会动手制作工具,同样有生存智慧。
也是因为有牠们的朝夕陪伴,免她孤寂,她才不至于崩溃在这片丛林中,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叶知栀望着狼嫂,眸光晶亮。
她其实很遗憾,那么晚才遇见狼嫂,如果她们早早认识,她们一定能成为很要好的朋友,甚至赤王肯定会同她一起,到处去探险。
早知道,她就先探索领地附近,先认识一下邻居了。
叶知栀觉得遗憾,殊不知赤王心里也这么想的,如果能和这头神奇的小幼崽早点认识,说不定会很有趣。可惜就算是同种族,但不在同一个族群,遇到的话反而很容易发生冲突,很难产生信任。
也就是现在多了层关系,彼此之间有了交集,这才有了互相接触的机会。
不过现在还是有了弥补的机会,叶知栀有小银绯在手,她可以借由这个机会,伺机多和赤王相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