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2 / 3)
七喜至今都还带着那枚结婚戒指。
梁仲曦喝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七喜轻轻摇头笑了笑,倚在背后柜子上,说:"你这个人啊,什么都好,样样完美,就是有一个什么都不爱说的毛病,自己的想法不说,想问的问题不问,你这样,无论放着是谁跟你相处,都得很辛苦。"
最后一句话,戳中要害。梁仲曦心中自嘲,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的陈彦琛才会患上情绪病。
七喜一下子坐到高脚凳上,双手环抱在胸前,感慨道:“人真的是很奇怪,你说是不是。那些不能说话的人,就算打着手势,都要千方百计地想要告诉别人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可是我们这些能说话的人呢,却非得把话藏在心里。”
梁仲曦心道,可是如果有些话说出来,只会徒增对方烦恼呢。
七喜乜了他一眼:“可是梁老板,你不说,别人不会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不问,也不会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与其在这里内耗,还不如去问问清楚,有什么误会,说清楚,有什么问题,就问清楚。人一辈子很短的,浪费在什么地方都好,可别浪费在跟自己耗脾气上。”
梁仲曦垂眸,喃喃自语:“不是耗脾气...六年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直到梁仲曦把杯里的酒都喝光了,七喜把酒杯收走,一边洗一边说:“行啦,你快回去吧,这里我收拾就好了,好好想想我刚才说的话吧。”
梁仲曦离开的时候,七喜还说了些话。
"方其义跟汤明孝的事,你都听说了吧,他们俩人的那些事,才叫不可抗力和无能为力。有些事,不需要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叫刻骨铭心的。"
梁仲曦喝了酒没有开车回家,叫了一辆车坐在后排,汽车行驶的时候,他一直望着窗外的夜色。
这么多年了,他早就习惯了去哪里都自己开车,做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之前他也不曾觉得,今晚喝多了几杯,才忽然通透,自己的这些所谓的一切都要把握在自己手里,其实都是在报复年少时候最痛恨的无能为力。
窗外的商铺飞驰而过,里面都已经打烊了,却还留着灯光,照亮了那些半夜才能回家的人的路。
梁仲曦看得有些眼花缭乱,模模糊糊地竟好像看到了曾经在纽约街头一同散步的两个人的身影。
以前在布鲁克林的许多个夜晚,他们会一直走到附近公园,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陈彦琛会靠着梁仲曦肩膀,梁仲曦也会轻轻将他搂住,看着有人在夜跑,也有人在绿荫草坪上借着月光在踢球。
偶尔有球向着他们飞来,梁仲曦会下意识地将陈彦琛抱着护在自己怀里。
陈彦琛回过神来抬头看着他,对视少顷,梁仲曦会笑着低下头,亲吻他一下。
陈彦琛有笑着问过:“梁仲曦,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梁仲曦会轻轻将他松开,不回答也不否认,只是抿着嘴上笑意,故作没听见的模样,向四周张望。
陈彦琛会一手扣住的他下颌然后亲上去。
梁仲曦也会笑着反问:“陈彦琛,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那时候谁也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大家都把最肯定的答案放在心里,妄想着若干年后,等自己成为了更好的自己的时候,再重新掏出来,双手送给对方。
那时候他们没有给出的回答,最终都成就那孤寂的月光。
直到车停,幻像也跟着结束。
梁仲曦回到公寓,看到厨房里今天早上专门给陈彦琛煮的一锅粥还剩下一大锅,用过的碗勺都已经放入了洗碗机,就连台面都看得出是清洁过了。
只是药还放在桌面,一动不动。
梁仲曦多少有些意外。六年没见,陈彦琛真的变化太大了。以前在纽约每次自己回到公寓,洗碗池里总是堆积着脏碗,哪会有这般整洁。
从前的陈彦琛就像是一只生人勿近的小流浪狗,逢人就咬,可如今的陈彦琛,好像用尽力气要洗干净身上的污垢,将自己的过去用力掩埋,体体面面地走在行人面前。 ↑返回顶部↑
梁仲曦喝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七喜轻轻摇头笑了笑,倚在背后柜子上,说:"你这个人啊,什么都好,样样完美,就是有一个什么都不爱说的毛病,自己的想法不说,想问的问题不问,你这样,无论放着是谁跟你相处,都得很辛苦。"
最后一句话,戳中要害。梁仲曦心中自嘲,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的陈彦琛才会患上情绪病。
七喜一下子坐到高脚凳上,双手环抱在胸前,感慨道:“人真的是很奇怪,你说是不是。那些不能说话的人,就算打着手势,都要千方百计地想要告诉别人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可是我们这些能说话的人呢,却非得把话藏在心里。”
梁仲曦心道,可是如果有些话说出来,只会徒增对方烦恼呢。
七喜乜了他一眼:“可是梁老板,你不说,别人不会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不问,也不会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与其在这里内耗,还不如去问问清楚,有什么误会,说清楚,有什么问题,就问清楚。人一辈子很短的,浪费在什么地方都好,可别浪费在跟自己耗脾气上。”
梁仲曦垂眸,喃喃自语:“不是耗脾气...六年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直到梁仲曦把杯里的酒都喝光了,七喜把酒杯收走,一边洗一边说:“行啦,你快回去吧,这里我收拾就好了,好好想想我刚才说的话吧。”
梁仲曦离开的时候,七喜还说了些话。
"方其义跟汤明孝的事,你都听说了吧,他们俩人的那些事,才叫不可抗力和无能为力。有些事,不需要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叫刻骨铭心的。"
梁仲曦喝了酒没有开车回家,叫了一辆车坐在后排,汽车行驶的时候,他一直望着窗外的夜色。
这么多年了,他早就习惯了去哪里都自己开车,做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之前他也不曾觉得,今晚喝多了几杯,才忽然通透,自己的这些所谓的一切都要把握在自己手里,其实都是在报复年少时候最痛恨的无能为力。
窗外的商铺飞驰而过,里面都已经打烊了,却还留着灯光,照亮了那些半夜才能回家的人的路。
梁仲曦看得有些眼花缭乱,模模糊糊地竟好像看到了曾经在纽约街头一同散步的两个人的身影。
以前在布鲁克林的许多个夜晚,他们会一直走到附近公园,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陈彦琛会靠着梁仲曦肩膀,梁仲曦也会轻轻将他搂住,看着有人在夜跑,也有人在绿荫草坪上借着月光在踢球。
偶尔有球向着他们飞来,梁仲曦会下意识地将陈彦琛抱着护在自己怀里。
陈彦琛回过神来抬头看着他,对视少顷,梁仲曦会笑着低下头,亲吻他一下。
陈彦琛有笑着问过:“梁仲曦,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梁仲曦会轻轻将他松开,不回答也不否认,只是抿着嘴上笑意,故作没听见的模样,向四周张望。
陈彦琛会一手扣住的他下颌然后亲上去。
梁仲曦也会笑着反问:“陈彦琛,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那时候谁也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大家都把最肯定的答案放在心里,妄想着若干年后,等自己成为了更好的自己的时候,再重新掏出来,双手送给对方。
那时候他们没有给出的回答,最终都成就那孤寂的月光。
直到车停,幻像也跟着结束。
梁仲曦回到公寓,看到厨房里今天早上专门给陈彦琛煮的一锅粥还剩下一大锅,用过的碗勺都已经放入了洗碗机,就连台面都看得出是清洁过了。
只是药还放在桌面,一动不动。
梁仲曦多少有些意外。六年没见,陈彦琛真的变化太大了。以前在纽约每次自己回到公寓,洗碗池里总是堆积着脏碗,哪会有这般整洁。
从前的陈彦琛就像是一只生人勿近的小流浪狗,逢人就咬,可如今的陈彦琛,好像用尽力气要洗干净身上的污垢,将自己的过去用力掩埋,体体面面地走在行人面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