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3 / 3)
魏顺骂他:“跟你有什么关系?狗拿耗子。”
“我这是在……在替你难受呢。”
徐目在窗外站着,话里怅然若失,尾音消弭在雨声里;张启渊娶郡主,是和他没半毛钱关系,可中午听过了魏顺那套关于“劫”的论调,他的心忽然拧着疼,到现在还疼。
一见倾心没有什么,可怕的是一见倾心后又见,再见……次次重逢让那个本该被忘记的人永远被记得,加上了温度和呼吸,有了细节和情感——由一副漂亮的画儿变成了活生生的人。
他不好,他毛病多,很讨厌,但被装在初印象的那张皮囊下边儿了,就很难真的痛恨了。
知道魏顺心里很乱,徐目却没办法,他有点儿自责,想着要是那天在茶坊门口带着他快走了一步,就屁事儿都没有了。
现在呢,慢慢地消磨吧。
/
强行的遗忘,带来洪啸一般难捱的反扑,就像是绝病给人一个痊愈的幌子,却回头侵袭。
越不愿想起,越总是想起,翻来覆去反驳,又翻来覆去确认……先不论爱不爱了,烦是真的烦,睡下去以后脑子里全是他——半夜,魏顺把放在床边凳子上的水喝光了,喊一个小太监的名字。
那孩子叫柳儿,是在这里伺候得最久的一个,他摸黑进来,把灯点上了,说:“督主,后半夜了,怎么还没睡呢?”
“给我弄点儿水来,嗓子里干,”魏顺懒懒倚在床架子上,问,“什么时辰了?”
“刚到寅时,督主。”
“千岛湖的桃还有吗?去给我削一个。”
“督主,没了,只剩下枇杷了。”
柳儿是个能成事的人,说话沉稳,做事利索,个儿也高,模样俊;他倒了一碗水端来,又洗了枇杷,在魏顺床底下支了个小凳子,坐着剥给他吃。
借着橘黄色的烛光,他端详魏顺的脸,忽然说:“徐大人晚上出去了,好像到现在都没回来。” ↑返回顶部↑
“我这是在……在替你难受呢。”
徐目在窗外站着,话里怅然若失,尾音消弭在雨声里;张启渊娶郡主,是和他没半毛钱关系,可中午听过了魏顺那套关于“劫”的论调,他的心忽然拧着疼,到现在还疼。
一见倾心没有什么,可怕的是一见倾心后又见,再见……次次重逢让那个本该被忘记的人永远被记得,加上了温度和呼吸,有了细节和情感——由一副漂亮的画儿变成了活生生的人。
他不好,他毛病多,很讨厌,但被装在初印象的那张皮囊下边儿了,就很难真的痛恨了。
知道魏顺心里很乱,徐目却没办法,他有点儿自责,想着要是那天在茶坊门口带着他快走了一步,就屁事儿都没有了。
现在呢,慢慢地消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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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的遗忘,带来洪啸一般难捱的反扑,就像是绝病给人一个痊愈的幌子,却回头侵袭。
越不愿想起,越总是想起,翻来覆去反驳,又翻来覆去确认……先不论爱不爱了,烦是真的烦,睡下去以后脑子里全是他——半夜,魏顺把放在床边凳子上的水喝光了,喊一个小太监的名字。
那孩子叫柳儿,是在这里伺候得最久的一个,他摸黑进来,把灯点上了,说:“督主,后半夜了,怎么还没睡呢?”
“给我弄点儿水来,嗓子里干,”魏顺懒懒倚在床架子上,问,“什么时辰了?”
“刚到寅时,督主。”
“千岛湖的桃还有吗?去给我削一个。”
“督主,没了,只剩下枇杷了。”
柳儿是个能成事的人,说话沉稳,做事利索,个儿也高,模样俊;他倒了一碗水端来,又洗了枇杷,在魏顺床底下支了个小凳子,坐着剥给他吃。
借着橘黄色的烛光,他端详魏顺的脸,忽然说:“徐大人晚上出去了,好像到现在都没回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