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仙门后拐走毛茸茸老公 第12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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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破了。
  无数魔族一拥而上。
  今日没人能活着走出渝州。
  飞鹭舔着唇,迫不及待地食用热气腾腾的人心,然而下一秒,一道利光猛地刺向她,来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过她手中跳动的人心。
  “公主?”
  飞鹭原本汹涌的怒火在看清来人的模样后瞬间冷却。
  她的第一反应是不解:“公主难道是要食人?这怎么可能呢!?”
  灵秋将袁子矜的心握在手中。鲜红的心脏怦怦跳动,带着黏腻的温热触感,一下又一下敲击着她的掌心。
  灵秋努力压制住胸中拼命翻涌的呕意。
  杀戮血腥对她来说并不新鲜,只是眼睁睁地看着飞鹭舔舐袁子矜的血,像对待珍馐一样吞食他的心脏,让她感到无比恶心。
  杀戮时她将万物当作死物,却从未想过将他们当作食物。
  杀和吃从来都是两回事。
  作为当年最后叛逃出魔域的魔,飞鹭在几位一起来到北方魔君中地位最低,仅仅只得以占据一小块领地。甚至一开始,她连魔君也不是。
  纵然相处了三百年,其他魔君还是没有全然地信任她。只因为他们之中,只有飞鹭是跟着焱狰一路从魔族太子到废太子,再到举兵谋反的人。
  焱狰被废后那些原来效忠他的臣下纷纷弃他而去,老魔尊死后他们全都成了魔域的叛军,近一百年内被灵秋清剿,杀得连连败退。
  那些后来跟着焱狰谋反夺位的魔君们都是后来者。而这一众人中,只有一个例外。
  飞鹭从焱狰还是太子且深得老魔尊信耐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她对焱狰不离不弃,直到三百年前芙蓉妃身死,焱狰夺位成功,开始大肆清剿跟随他的功臣。
  她是迫不得已才逃到北方的。
  众魔君觉得飞鹭心里恐怕还念着旧主,与他们不是一条心。
  除此之外,飞鹭之所以地位低,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一开始,她的修为是整个北方魔族中最低的。
  这一切只因当年焱狰命人分食芙蓉妃的血肉时,飞鹭找借口遁去,没有食用。
  那可是天命血脉,只一口,魔与魔之间就是天壤之别。
  任凭到北方后飞鹭吃了多少修士,她的修为永远也不可能赶上吃过天命血脉的魔。为了在北方立足,这三百年来,她不分彼此地拼命杀戮。人、妖、魔来者不拒,直到十二魔一个接一个地败在她手下,一个接一个地跪求她饶自己一命。
  飞鹭的修为依旧比不上那几位魔君,可是没关系,打败了十二魔,她成了新的魔君,拥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
  自那之后飞鹭学会了掏心,她变得挑剔,只肯食用最鲜活的人心。
  飞鹭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颗心,就像她已经不记得魔域里发生的旧事和留在那里的故人。
  再次听到故人的名字是一百年前。
  魔族太女亲自率军平叛,肃清魔域内的反叛势力。飞鹭微微讶异,不过一想到对面是焱狰又觉得合理至极。直到她听到那人的名字,一瞬间天旋地转,不可置信地确认了两遍。
  “灵秋?你确定是大殿下灵秋!?”
  飞鹭拼命摇晃前来报信的下属,对方被她吓坏了,拼命点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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