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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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不给他进入昌阳县的机会。
  ————
  次日,朝霞初升。
  昌阳县城门口就张贴了一则告示,引得不少百姓来观看。
  张贴告示的小吏,看着不少百姓聚了过来,便将告示中的内容大声宣读。
  “昌阳县狼群肆虐,每至冬日,下山祸害牲畜,伤人性命,今官府欲打捕群狼,聘熟知狼群踪迹之猎户,协助官府围剿,能带领官差寻得狼群者,赏银百两!”
  不少百姓议论纷纷。
  “这位新县令刚平定了冤案,就要解决昌阳肆虐了很久的狼患,是件好事。”
  “官府竟然敢围剿狼群,一定有不少能人异士。”
  “赏银百两,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看得我都想试试了。”
  人群里出来一声嗤笑:“你找得到狼群吗?别是狼群找到你。”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呸呸呸!少咒我。”那人立刻反驳道。
  众人虽然堵在告示前议论纷纷,却并没有人上前揭榜。
  官府需要的是熟悉狼群踪迹的猎户,这本身就是一个不低的门槛。
  这件事一看就很危险,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做的,官府的赏金虽高,也得有这个本事。
  直到一个半瘸着一只腿的老伯,挤进人群,走上前撕下来告示。
  众人都是一脸惊讶地看着老伯,纷纷劝道:“老伯,你这么大年纪了,何必冒这种风险?这钱虽然多,但也要有命花才行。”
  “是啊,这件事一看就很危险,你腿脚不好,到时候找不到狼还好,找到狼,岂不是要没命了。”
  小吏也有些迟疑,道:“老伯,你没弄错?”
  汤老伯硬气抬起头,举起后背的弯弓,道:“老夫在麻虎碣打猎多年,最清楚那里的兽道,我这条腿就是让狼咬的。”
  汤老伯身后跟着汤挺,道:“还有我,我也能帮上忙!”
  小吏见两人坚持,道:“那你们随我来。”
  汤氏父子被请到县衙,在众目睽睽之下,以县令雇佣的护卫秦明彦为主,猎户汤氏父子为辅的打狼队成立。
  而向二爷也不负所托,从县中富户一共筹得四千六百两白银,将募捐的钱财和名单带到堂前。
  一场对群狼的围剿正式开始。
  这笔钱在曾经的陆丞相眼中根本不够看,京城举办一场宴会,耗资十几万白银,一场皇家秋猎更是动辄数百万白银。
  但在这小小县城,又是一笔巨款。
  陆阙有把握通过昌阳白把钱赚回来,因此只留了个零头作为征召猎户的赏金,其他钱被他毫不吝啬地丢给秦明彦,漫不经心地道:“随便花。”
  秦明彦看着箱子里的银两,难以置信地道:“这些都是给我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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