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好久不见》(2 / 3)
这间咖啡厅是我大学时期最常来的地方,那时的我总是点一杯甜得腻人的焦糖玛奇朵,幻想着有一天能带方琳琳来这里坐坐。
现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杯苦涩的、不加糖也不加奶的黑咖啡。
我发现我开始喜欢这种苦涩。它能让我的大脑保持一种清醒的痛觉,不至于在回忆的漩涡里彻底溺毙。我想像着此刻的琳琳,或许正在某个办公室里,对着报表精确地勾选,她的世界没有苦涩,只有对错。而我,却在这个南方的午后,将自己解剖在阳光下。
我从皮夹的最深处,拿出了一张照片。
那是两年前毕业典礼上,在全校拋帽狂欢后的混乱中,阿凯帮我们拍的合影。也是我手机与皮夹里,唯一一张有方琳琳的照片。
照片里的阳光很烈,方琳琳穿着学士服,扎着她标志性的高马尾,表情僵硬且认真。她甚至没有看镜头,而是看着我手里的吉他。而我,正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灿烂到有些傻气的笑容。
在那张合影里,我们之间的距离大约有十五公分。那十五公分,现在想起来,竟然是这辈子我最想跨越、却也最难跨越的鸿沟。
我看着照片中那个不可一世的自己,心里涌起了一种浓浓的自嘲。
「林鸿运,你这个笨蛋。你大老远跑回来,就是为了坐在这里看这张照片吗 ?」
我握紧了咖啡杯,指尖感受着那种滚烫的温度。咖啡厅的音响里,正播放着某些轻柔的抒情曲,那旋律模糊得像是两年前被风吹散的告白。我在想,如果这两年我没有去夜跑,如果我没有遇到阿强,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富家子弟,安静地死在某个高级办公室里?
方琳琳在宿舍门口站了很久。
她看着进进出出的学妹们,看着她们脸上那种还没被「误差」伤害过的纯粹。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跨越时空而来的幽灵,在这片充满橘色温度的校园里显得格格不入。
她看着手錶,距离北上的火车出发还有两个小时。
「该走了。」她对自己说 。
她背起背包,低着头,沿着那条林荫大道往校门口走去。她的脚步很快,像是在逃离一场即将爆发的情绪风暴。她学会了不再回头,因为在她的管理法则里,「回头」是一种极低效率的行为。
然而,当她走过校门口旁的那排店面时,她的脚步却突然放慢了。
她的目光无意识地扫过那间「时光咖啡」的玻璃窗。
在那一瞬间,她感觉到大脑里的数据库突然当机。所有的逻辑、所有的精确、所有的理智,都在那一秒鐘内,被一个熟悉的侧脸给震碎。
咖啡厅的音响突然切换了曲目。
那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那歌声低沉、沙哑,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我坐在窗边,听着这首歌,感觉心脏像是被一隻无形的手狠狠攥住。这首歌唱得太过精准,精准到让我以为写歌的人曾偷看过我这两年的生活。
我想起了在南方夜跑的那些深夜。我想起了在「夜曲」教室里,教阿强弹出 C-G-Am-Em 的那个时刻。我这辈子都在寻找那段频率,却发现它一直都停留在那个转身离开的雨夜。
我低下头,看着杯子里剩下的咖啡。黑色的液体倒映着我略显疲惫的眼睛。
就在这时,玻璃窗外,一个背影缓缓走过。
那个背影扎着高马尾,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走路的姿势带着一种惯有的、不容许误差的坚定。
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体内的「共振」达到了临界点。不需要物理学的计算,不需要管理学的分析。我听见了。我听见了那个在我心底跳动了两年的频率,正与窗外的脚步声重叠在一起。
我猛地推开了咖啡厅的门。
「叮铃」一声。
门口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断裂已久的琴弦重新连接。 ↑返回顶部↑
现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杯苦涩的、不加糖也不加奶的黑咖啡。
我发现我开始喜欢这种苦涩。它能让我的大脑保持一种清醒的痛觉,不至于在回忆的漩涡里彻底溺毙。我想像着此刻的琳琳,或许正在某个办公室里,对着报表精确地勾选,她的世界没有苦涩,只有对错。而我,却在这个南方的午后,将自己解剖在阳光下。
我从皮夹的最深处,拿出了一张照片。
那是两年前毕业典礼上,在全校拋帽狂欢后的混乱中,阿凯帮我们拍的合影。也是我手机与皮夹里,唯一一张有方琳琳的照片。
照片里的阳光很烈,方琳琳穿着学士服,扎着她标志性的高马尾,表情僵硬且认真。她甚至没有看镜头,而是看着我手里的吉他。而我,正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灿烂到有些傻气的笑容。
在那张合影里,我们之间的距离大约有十五公分。那十五公分,现在想起来,竟然是这辈子我最想跨越、却也最难跨越的鸿沟。
我看着照片中那个不可一世的自己,心里涌起了一种浓浓的自嘲。
「林鸿运,你这个笨蛋。你大老远跑回来,就是为了坐在这里看这张照片吗 ?」
我握紧了咖啡杯,指尖感受着那种滚烫的温度。咖啡厅的音响里,正播放着某些轻柔的抒情曲,那旋律模糊得像是两年前被风吹散的告白。我在想,如果这两年我没有去夜跑,如果我没有遇到阿强,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富家子弟,安静地死在某个高级办公室里?
方琳琳在宿舍门口站了很久。
她看着进进出出的学妹们,看着她们脸上那种还没被「误差」伤害过的纯粹。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跨越时空而来的幽灵,在这片充满橘色温度的校园里显得格格不入。
她看着手錶,距离北上的火车出发还有两个小时。
「该走了。」她对自己说 。
她背起背包,低着头,沿着那条林荫大道往校门口走去。她的脚步很快,像是在逃离一场即将爆发的情绪风暴。她学会了不再回头,因为在她的管理法则里,「回头」是一种极低效率的行为。
然而,当她走过校门口旁的那排店面时,她的脚步却突然放慢了。
她的目光无意识地扫过那间「时光咖啡」的玻璃窗。
在那一瞬间,她感觉到大脑里的数据库突然当机。所有的逻辑、所有的精确、所有的理智,都在那一秒鐘内,被一个熟悉的侧脸给震碎。
咖啡厅的音响突然切换了曲目。
那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那歌声低沉、沙哑,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我坐在窗边,听着这首歌,感觉心脏像是被一隻无形的手狠狠攥住。这首歌唱得太过精准,精准到让我以为写歌的人曾偷看过我这两年的生活。
我想起了在南方夜跑的那些深夜。我想起了在「夜曲」教室里,教阿强弹出 C-G-Am-Em 的那个时刻。我这辈子都在寻找那段频率,却发现它一直都停留在那个转身离开的雨夜。
我低下头,看着杯子里剩下的咖啡。黑色的液体倒映着我略显疲惫的眼睛。
就在这时,玻璃窗外,一个背影缓缓走过。
那个背影扎着高马尾,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走路的姿势带着一种惯有的、不容许误差的坚定。
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体内的「共振」达到了临界点。不需要物理学的计算,不需要管理学的分析。我听见了。我听见了那个在我心底跳动了两年的频率,正与窗外的脚步声重叠在一起。
我猛地推开了咖啡厅的门。
「叮铃」一声。
门口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断裂已久的琴弦重新连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