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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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情感,难以量化衡夺,这便是法理之弊一。
  几年后,残将孤女化名周月,遇大行皇后,被皇室收养。
  这才有了后来诸多祸端。
  冤冤相报,无穷无尽,这便是法理之弊二。
  朝光,世间绳墨尺规虽有形,但很多东西没有。
  以有形约束无形,实在难取。”
  秦昀沉默了。
  彼时他还不懂其中深意,更不知这是恩师的最后遗言。
  “刑名无耻,德礼有格。
  故而德为上治,法为下治。
  朝光耿直,唯缺这一点通透。
  为师能提点你的,也只到这里了。”
  秦昀一生循规蹈矩,奉行法治,连教书都如一台合格的机器。
  临到终了才醒悟,所谓规矩、礼法,不过是权力者御下的博戏。
  他的师门、亲人,同他对法的执着一道,都做了权利游戏的献祭。
  一生气力使错地方,所有努力付诸东流。
  三十年来他所坚持的真相,真真是一个笑话。
  不怪休宁时顾准老是嘲他迂执。
  “法为末器,真相有什么意义?
  朝光你啊,就是太较真。依我说,只要折尽宁枢左膀右臂,届时不说替我等正名,就是叫他传位给我女儿也使得!”
  听似大逆不道,实则最是通透。
  原来,他一直都在舍本逐末……
  灭门冤屈昭白天下,十数年郁气尽数宣泄。
  秦老夫子不仅没有如释重负,反倒更添一层罪责。
  是他驽钝,处漩涡中心仍不知避祸,才带累一门枉死……
  日暮时分,案审暂时告一段落。
  同僚们都下了衙。
  空荡荡的寺司,秦昀用锦布细细将官印擦拭干净。
  掌灯时候,小吏伸头来探,却见上官早已挂印而去。
  西门外,旧巷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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