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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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得好看也是优点。
  是吗?有时候还挺困扰的。上学放学路上总有男生跟着我,要么起哄,要么堵我的路,拉我的书包欺负我。
  他们太坏了!
  我那时候特别胆小,不敢反抗,只能祈祷和我一起回家的同学不要有事,好让我有个伴。但他们在学校逮到机会就捉弄我,把我的书放在树上,在我的帽子里接水。
  我想去握她的手,却想起自己手上全是灰。我只动了动手指,她却像猜透我的心思似的,伸过手来握住了我。
  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她笑了笑。
  那后来呢?
  嗯去英国之后被迫改变了吧。她视线低下去。
  叶丹青这样的成功人士,很容易让人认为她从小到大都是世俗意义上的优等生。也许在大众眼中,她是学校里永远的前几名,诸多奖项傍身,参加过大大小小的赛事,年纪轻轻就展现出不凡的品质,优秀得理所应当又毫不费力。
  可事实上,她的优秀暗含一种潜在的拼命,是无可奈何的却又不想认命的挣扎,不得不扭转本性来嵌入为她安排好的命运。可没人说得清那命运究竟是礼物还是炸药,更没人在意她的想法和感受。
  所以我问出了一个非常俗的问题。
  叶老师,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感觉自己像《中国好声音》的导师,拍了下按钮为她转身。叶丹青显然也愣住了,我的梦想她喃喃自语。
  可别跟我说是去纽约什么的我撇撇嘴。
  我小学的时候想做科考队员。她静静地说,只是有过那么一个念头。
  后来不想做了吗?
  她摇头:后来我没有选择权。
  你也可以不听他们的。
  叶丹青笑得有点遗憾,说:我没那么顽强。
  她手臂抱住腿,缩成一团,又说:创业开公司是我做过最叛逆的事,但是最后也
  刚回国时,我和维克托约定,如果两年内亚洲区的营业额翻番,就让我去纽约。但他食言了,我一气之下就自己创业。维克托看形式不对又和我约定,如果两年内再次翻番,真的会调我去纽约。
  你相信他?
  那个时候有点盲目。她自嘲地笑起来,所以又栽了跟头。
  为什么非去纽约不可?我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
  提到那个地方,她眼神空荡荡的,说:因为那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富有的地方,一切都是最好的,我就要最好的,我要让他们都后悔。
  最好的,三个字像浓硫酸浇在我心口。这是不是意味着对于另一半,她也要最好的?可惜我并不是。
  我劝慰自己,她原本打算去纽约度假,这不是依然跟我回来了吗?可我明白,她不会一直待在这间小房子里,终究有一天,她会回到属于她的、最好的城市去。她是远飞的鸟,不应该为我降落。
  叶丹青没注意到我的沉默,她笑了一声,说:现在不说这些了,还是接着收拾吧。
  我一言不发地整理着身边的课本,原本我打算把它们都卖掉,现在却改了主意。我知道它们没有用途了,但,留着吧。
  课本之外是报纸,边缘已经发黄,淋上了陈年的茶水一般。大部分都是上学时的英语报,始终做不对的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被红叉叉铺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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